答:
是!一個真實悔改,接受了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是應當受浸的。因為這是主耶穌在復活升天之前對門徒所吩咐的。馬太福音28章18-20節記載說:「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所以受浸乃是一個信主耶穌的人,對主的順服。除了特殊的情況,像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求告主的那強盜,環境不許可,沒有機會才沒有受浸。否則,一個信了主的人,都應該照着主的話而受浸。
再者,受浸也是一個在神、在人、在天使並魔鬼面前的宣告,表明自己已經接受了耶穌基督為主、為救主,罪已蒙主耶穌的寶血完全洗淨、赦免了。並且從今以後也不再屬於這在撒但權下的世界。
不但如此,聖經還給我們看見,受浸更是一個以信心接受與基督耶穌聯合的事實。羅馬書6章3-5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此,一個信了主耶穌的人的受浸,乃是有着一個極重要與嚴肅的意義。
至於應在甚麼時候受浸。聖經的記載,人一信主,真正清楚得救,就應該或說可以受浸。但為着幫助初信者,在得救的真理上更清晰,並明白受浸的意義,現今教會多會給予他們在信仰上的跟進,才為他們施浸。有關這方面,並對受浸的真理更多的認識,可細讀教會出版的《受浸》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