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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福音信息

福音聚會:生命何價?

詩歌:一生匆匆


引言

  許多人認為,人生命的價值,是在乎金錢和財富;因為金錢和財富,是代表着人的豐足。亦有人認為,人生命的價值就是健康;因為有健康,才能有豐盛的人生。的確,在人的生活裏面,金錢財富和健康都是很重要的。但是,這些能否代替人生命的價值呢?

 

一、甚麼是「價值」?

  「價值」對我們來說,應該是非常熟悉的事。 因為在我們從小的認知裏面就知道,世界上任何的事物都有它的價值。但是這些的價值與我們的生命有沒有關係呢?我們生命的價值,能否用這些價值的計算方法來計算呢?讓我們一同來探討幾個熟悉的例子:

時間的價值

  甚麼是時間的價值?就是用一個價錢,去定一個時間的價值。例如薪金:香港現時的最低工資由2023年5月1日起為每小時40元。若用每日8小時,每月26日計算,每月的薪金為8,320元。當然,這個時薪是否合理,是否公平?各人都有不同看法,也不能比較。雖然人的一生,可以用時間計算;但是人生命的價值,卻不能用這個方法去計算。

物質的價值

  人生命的價值,又能否用物質的價值去計算呢?當然不可以。正如人時常說:「錢財乃是身外物。」錢財也只有在身體還能享用的時候,才有其價值;人不能享用的時候,就沒有價值了。並且物質的價值,是隨時都會改變的。若我們在不認識的情況下作選擇,就很容易會選擇錯誤,更有機會變成負資產而後悔。

無形的價值

  無形的價值,是指眼睛所看不見的價值。例如:名譽、地位、權力和影響力。就如一間公司的代言人──他的價值就是他的名氣;藉着他的名氣而讓人認識他所代言的產品,代言人就可以因而得到很豐厚的薪酬。不過當遇到一些負面消息的時候,也可能會一夜之間,變成一無所有,甚至變成負資產。所以,雖然這些無形價值很令人羨慕,但它也不是人生命的價值。那麼,我們又如何才能找到生命真正的價值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甚麼是人的生命?其次,我們要思考,是甚麼原因使人失去生命的價值,甚至變成生命的「負資產」?

  曾經有一部電影,中文名字翻譯為「生命何價?」。內容是提及美國911事件發生之後的賠償問題。當時,有一位律師被委派處理死傷者的賠償。他用了許多的方法,去計算每一個死傷者應該要得到的賠償。雖然他覺得已經很合理,但卻無法得到死傷者家人的滿意。最後這名律師明白到一件事──原來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錢去計算的。

 

二、甚麼是人的生命?

  我們對於人的生命又知道多少呢?我曾問一位朋友:你認識你自己的生命嗎?記得他這樣回答我:「生命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熟識,是因為有看得見的肉體。 陌生,是因為我們知道,還有看不見的生命。」

  甚麼是看不見的生命呢?簡單來說,就是身體以外的生命。也就是真正的我。只是我們卻不知道,這個「我」是在身體的哪裏?人只知道,這個身體只是幾十公斤臭皮囊,是人的軀殼。而聖經就形容──我們的肉體只是地上的房屋;有一天,這地上的房屋拆了,我們就要遷居到天上的房屋。意思就是說:住在這「房屋」裏面的靈魂,才是真正的「我」。所以在我們靈、魂、身體的這個生命裏面,我們不能只顧肉體,卻忽略了靈魂的生命。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 (雅各書2章26節)

  其實,人有靈、魂、身體這個認知,在許多人的心裏面是知道的,只是不願意承認而已。

  人是會怕死的。若有人說他不怕死,只是因為死亡離他還很遠,當死亡離他很近的時候,人還是會害怕的。人為甚麼會怕死呢?死又有甚麼可怕呢?人怕死的原因,很多時是因為人不知道死後是怎樣;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從來沒有人死亡之後回來告訴我們。所以,人總會為離世的人預備很多的儀式,燒許多的祭品。人這樣作的目的,是盼望離世的親人在「陰間」能收到這些物資。其實,「陰間」在哪裏,人是不知道的。人所知道的,是人離開世界的時候,並不能帶走任何的東西。人既是赤身來到這個世界,也是赤身地離開這個世界。我們從人的這些行為,就能知道,人是相信有靈魂的。我們要關心自己的靈魂,要為靈魂的需要作好預備。

財主的比喻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16-21)

  這個聖經比喻裏面的財主,他追求成功、卓越和富有,是世人(包括你和我)的榜樣。但神卻說,他是一個無知的人!

財主對物質的無知

  財主儲存這麼多的財物,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着他肉體生命的享用。同樣,我們窮一生的精力,去工作賺錢,積聚財富,不就是為着肉體生命的需要嗎?或者,我們可能從來都沒有想過,這些辛苦得來的物質,對我們的生命,可能是毫無價值。一方面,我們活着的生命不一定能夠完全享用;另一方面,我們是無法把這些東西,帶到永恆的生命裏面。所以神稱這樣的人為無知的人。神向他發出一個問題:「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意思是:神要收回你的靈魂,你在地上的一切再也不屬於你了。

財主對靈魂的無知

  財主雖然知道自己有靈魂,但卻從來沒關心自己靈魂的真正需要。他以為靈魂的需要,只是吃喝玩樂。他並沒有為自己的靈魂,作任何的預備。他更加沒有想到,原來有一天,神要收回他的靈魂,他的身體就會死亡。到了那個時候,他所預備的一切,就會變成毫無價值了。

財主對神的無知

  財主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他很有才幹,若在今日,他必然是富甲一方的成功人士。但很可惜,他對神卻是十分無知,他好像不知道有神的存在,更不知道人的生命,原是掌握在神的手裏。神既是生命的主,人就需要為着自己一生所作的,來到神的面前,面對神公義的審判。很顯然,這個財主並沒有為自己的靈魂,作任何的預備。

財主對死亡的無知

  財主亦沒有為他的死亡,作任何的預備。他只是知道,要為他身體預備很多的財物;他關心的,是要建多大的倉庫,來收藏他的財物。他沒有想到,他是隨時都會死亡的,也不知道當他死亡之後,一生所有的再也不屬於他。他一生的努力,一生引以為傲的財富,原來對他的生命是毫無價值。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馬太福音16:26)

  許多人都認為這節聖經,只是勸告人要注重身體的健康。因為若忽略了健康,就會容易失去生命,人需要在工作賺錢與身體健康之間取得平衡。

  不過,其實這節聖經還有更深層次的意思,這裏「賠上自己的生命」並不是指着我們肉身生命說的,而是指着我們的靈魂生命說的。要知道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我們要懂得怎樣為生命增值,不要令生命變為負資產。甚麼是生命的負資產呢?那就是靈魂生命永遠的死亡。是甚麼原因使人的靈魂生命永遠死亡呢?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人的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人犯罪與神有甚麼關係?為甚麼會虧缺了神的榮耀?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紀1:26-27)

  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馬可福音7:21-23)

  地上的法律只管轄人在行為上犯的罪,但神對罪的標準,是包括人的行為和人的心思意念。雖然人心裏面的惡念,他不說,外人是不會知道,但神卻是知道的。

罪的來源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6)

  聖經這裏就告訴我們罪的來源。神創造了天地,並沒有創造罪惡。罪惡是從魔鬼而來的,牠引誘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始祖便從義人的地位,墮落到罪人的地位。神給人有自由意志。祂清楚地告訴人:「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可惜,人選擇不聽神的話,卻選擇犯罪。

犯罪的後果

  在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觀念裏面,人在世時犯過的罪,無論多與少,死後都要面對刑罰。並且為着公平,會按人犯罪的多少,設有十八層不同的地獄,來處理人不同的罪。當然我們知道,這個觀念是用來警戒人,不要犯罪。但同時也說明,人需要為自己犯過的罪負上責任。人既然已經死了,又如何為自己的罪負責呢?這就說出人為甚麼會怕死──人怕死最大的原因,是因為人相信死亡並不是人生命的終結。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按着定命,人不但會有一死,更重要的是,死後還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所以,我相信,人怕的並不是死亡,人怕的是死後的審判。人死後的審判有甚麼可怕呢?很簡單,因為審判的結果只有兩個,有罪和無罪。有罪的,就會下到一個地方受罰,這個地方叫地獄,也是聖經說的第二次的死。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20:14-15)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1:8)

  甚麼是第二次的死呢?聖經說第二次的死,是指人靈魂的死,也是永遠的死,因為要在燒着的火湖裏永遠受罰。所以,人若是這個結局,人的生命就毫無價值,是生命的負資產了。我們如何才能避免我們的生命變為負資產呢?就是要解決我們的罪。如何解決我們的罪呢?方法只有一個,認罪悔改,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這是耶穌基督給人的救恩,是神給人的應許。所以,信耶穌又叫蒙恩得救,甚麼是得救呢?得救的意思是:本來人犯罪要下地獄受刑罰,現在因信耶穌,就被拯救上來。最後我們要知道的是,既然信耶穌可以得救,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有人說:信耶穌太簡單了,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可以被稱為義,就可以得救?其實,信耶穌並不簡單,只是信耶穌的方法簡單而已。要知道,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本來是在榮耀的天上。但祂卻為着拯救人,願意降卑來到地上成為人,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多。聖經說:祂從未犯罪,卻為着代替所有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死後三日從死裏復活,勝過死亡。

  祂應許,只要人願意認罪悔改,相信祂是神的兒子,相信祂釘十字架是代替他的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就可以得救。所以,信耶穌並不是簡單的,是神自己親自用祂自己的生命,代替人的罪。雖然我們並不明白,但我們知道,這完全是神對人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17)

 

三、結語

  人生命的價值──是人永恆的生命,而不是肉體的生命。

  1. 我們要關心自己靈魂的需要。
  2. 我們要為自己靈魂早作預備。
  3.  我們才能得着永恆的生命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