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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日信息2018

詩歌:愛的真諦 (林前十三4-8)


  去年在巴士銀幕上看見一首曲詞,說愛是盾牌,人需要愛,家需要愛,社會國家需要愛等等。又在報章上,民間智庫提醒父母,用愛心和忍耐,幫助下一代增加抗逆力。特別在社會撕裂,家庭破碎,人的觀念價值扭曲的今天,越來越多人覺得愛的重要。姊妹們感覺可能更重。講到愛,沒有任何文字意識比林前十三章講得更透徹。也是人無法達到的最高標準。因為,這是神無私的愛。除了神的愛充滿了人,又洋溢出來,沒有任何人能以自己的努力和修煉來達到一分一毫。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8節是永遠述說,交通不完的。所以不有以為永世會沉悶,單單交通,見證這幾節聖經,就已經無窮無盡了。

  這幾節的聖經提到十六點。可以把他分作六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是第一組。「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這三點是第二組,個人的態度。「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四個自己的不,自己與人的關係,是第三組。「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不義和真理的對比,廣泛了,是第四組。「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四個凡事,面對各種問題的反應,成為第五組。「愛是永不止息」時間性的,是第六組。分了組,就比較容易背下來。不然背了詩歌也可以。

  第一組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有人說,第一句可以翻譯成「愛是長久受苦」。長久受苦就是愛嗎?多多少少的人被逼長久受苦,卻充滿了怨恨。那末,甘心的長久受苦是不是愛呢?如果聖經說愛是長久受苦,甘心的長久受苦。就可以說是愛。問題是,聖經有沒有說「愛是長久受苦」呢?查考過十個中文譯本,「長久,持久,始終,恆久」都有。但沒有說到「受苦」的。原文裡翻成「寬容,忍了,忍耐」等,卻沒有「受苦」的意思。「愛是長久受苦」從何而來呢?中文聖經和英文聖經歷史上淵源很深,所以就去英文譯本裡去找。英文聖經譯本很多,但十五種譯本當中,只有三種有可能譯成「受苦」的。新欽定本(NKJV) 是「love(愛)suffers(受苦)long(長久)」,剛剛好是「長久受苦」。

  欽定本(KJV, King James Version)是英國皇帝詹姆士一世在1611年所下令翻譯出版的聖經。用字典雅,讀出來鏗鏘有力。是英國文學上的瑰寶。但卻是當年士大夫所用的語言文字。經過了四百年,文字用法改變了很多。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節欽定本(KJV)是:「Charity suffereth long, and is kind.」今天人用的是新欽定本(New KJV):「Love suffers long and is kind.」如果要直譯欽定本,而用今天的中文,古文今譯,就變成「慈善長久受苦」的錯配。這當然不是原文的意思。

  欽定本裡的「suffer」,其實一方面是「受苦」,如:「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可八31) 第二方面的意思是「讓、容」,如「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路十八16) 或「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太八21) 所以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的意思,該是「長久容讓」,而不是「長久受苦」。

  我們用的和合本聖經,新約於1906年出版。110年來,有些字眼意思也改變了,所以就有新的譯本出現。但問題並不大。新譯本仍然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其他的新約譯本,包括十多種,都沒有「受苦」的意思在內。

  第二點,說愛是長久受苦會引起誤會,叫人以為我受苦就證明我有愛。其實心中可能充滿的,是恨而不是愛。多少時候,有愛,就能,就願意長久受苦。又有多少時候,有愛,根本不覺得受苦。慕廸說:「信,叫凡事變為可能;愛,叫凡事變為容易。」但愛是必須先存在的。而不是長久受苦就是愛,或願意長久受苦就證明愛的存在。

  第三點,人很容易因著追求愛,而去追求受苦。受苦。人都不喜歡受苦。在人犯罪墮落以先,沒有受苦。是人犯罪和受了咒詛之後所產生的後果。感謝主,墮落的人,經過救贖赦罪,在新天新地裡,就不再受苦不受縛了(詩歌147首第6節)。在今生中,聖經的教訓是「我受苦是與我有益」(詩一一九71),因為「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詩一一九67)受苦是對我們有益的。「同苦同榮」(羅八17)、「行善受苦」(彼前二20)、「為義受苦」(彼前三14)、「與基督一同受苦」(彼前四13)、「與肢體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為作基督徒受苦」(彼前四16)、「照神旨意受苦」(彼前四19)等。

  彼得似乎在新約聖經中提到「受苦」最多。這其實是主在復活以後,於提比利亞海旁已經講到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罷。」(約廿一18,19)跟從主,就是走和主一樣的道路。主生於馬槽,沒有枕頭的地方,死於十字架。彼得看見了,聽見了,也跟從了。所以在年老的時候寫彼得前書時,聖靈就把那些受苦的話語寫進去。彼得愛主,願意跟從主,這就是他的經歷和見證。

  我們若愛主,願意跟從主,也必需願意走同樣的道路。不一定是過受苦的生活,但信徒應有受苦的心志,願在適當的時候為主受苦。受苦與我有益。可以除去肉體的己和今生的驕傲,淨化我們的心思和意念。

  看見異象,受苦就不足介意了。「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箴廿九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為主受苦是榮耀的,是我們不配的。但不是我們去追求,為要高抬自己的目標。主若要我們為他受苦,他會安排,賜給我們。是賜與,是恩典,不是我去爭取,要比別人屬靈。這是慈愛的天父許可,而量給我們的受苦;而不是我們自把自為去追求受苦,作為自己的妝飾,或者要得人的稱讚,人的榮耀,而不是為主受苦。所以我們不要妄稱主名,明明是自己求榮耀,博同情,卻美其名說是為主受苦。這與法利賽人禁食,假冒為善(太六16-18)有什麼分別呢?主的教訓是:「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要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當然,最差的,是「好管閒事而受苦。」(彼前四15)所以我們不能高舉受苦,歌頌受苦。我們應當高舉基督,歌頌基督才對。

  愛是恆久忍耐;如果只是人的愛,恐怕有時而盡。有一天會有爆發的機會。因為人始終都是罪人,最忍耐的,最好脾氣的,都有一個限度。因為最初是逆來順受,慢慢的就變成不得已的忍受,再過是咬牙切齒的抵受,又加上那惡者的挑撥,火上加油等等。成為無可奈何的長久受苦。又有恩慈,恐怕是萬中無一。年壽有時而盡,愛惡止乎其身。只有神的愛才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永不止息。所以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和修養,只能求神以他神聖的愛來澆灌,思念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對我們二三其心,卻永不丟棄我們的主;才能有恩慈,凡事包容,凡事忍耐。「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於《與神同在》一書中,說到:「屬靈的總訣,就是信,望,愛。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在望的人,凡事不覺難。在愛的人,凡事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