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提摩太前書3:15-16, 啟示錄2:8-11 


  我們都曉得,這信乃是保羅因恐行程的可能再耽延,無法如期返回以弗所,而為使提摩太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而寫給他這真兒子的。然而15節下半至16節,明顯是對甚麼是神的家的解釋。難道提摩太跟隨保羅還不明白甚麼是神的家嗎?顯然這樣的話,聖靈是藉著保羅所特意宣明的。好讓神的兒女更被提醒。神的家不僅是屬於每一個在神家裏的人的,她更是屬於永活的神,教會並不屬於這世界。而同時,也當切記她是基督的身體(弗1:23),為此,教會在地上所當有的責任,就是彰顯這位真理的基督,作基督的見證。而另一面,為著教會不至失去這托付,主更是一直行走在教會中間,祂保護也細察,這正是主藉約翰寫給在小亞西亞七教會的信所給我們看見的。這實在是主的恩典。主知道以弗所教會的問題,給予提醒呼籲她悔改。主也知道士每拿教會的景況。

 

一、士每拿教會受患難之因

  以地理言,從以弗所往北走大概35里,就可到達士每拿,所以有人認為這處教會乃是保羅離開以弗所之後,到那裏所建立,或有士每拿人往以弗所,因聽見保羅所傳的福音得救了,把福音帶回士每拿而建立,但這在聖經上我們都找不到根據,所以我們不曉得這士每拿教會是如何的建立。然而從主所說的話,卻可見這士每拿的教會,乃是一個受苦的教會;在患難、受逼迫中的教會。自然,他們所遭遇的是主所許可的。因為主若不許可,我們就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掉到地上(太10:30)。正如約伯所經歷的,若不是神所許可,撒旦豈能對約伯有所動作?

  就外在言,從主前290年亞歷山大帝的兩位承繼者,把這士每拿城從廢墟中重建後,她成了亞細亞驕人美麗的模範城市。不只富裕,商業繁盛;城中的建設如:競技場、大劇院、圖書館都極為著名;還有許多的紀念場所,都是他們所引以為傲的。然而這城卻充滿迷信,人民敬拜所建兩座大廟中的偶像。至羅馬統治時期,他們為討好羅馬,也順命為皇做像,敬拜皇帝。教會處在這樣的情況裏可想而知,會遇見甚麼困難。基督徒自然不敬拜偶像,就連死人和死人的遺像,他們也不會鞠躬、低頭;為此要順從敬拜皇帝,就絕不可能。所以,神的兒女因抗命就受到大逼迫,士每拿教會的監督坡旅甲就是因此而被燒死。他們所受的不只政府的對付,同時也受到猶太人的逼害,猶太人因得豁免敬拜皇帝,因此他們就站在羅馬政府一面,並且諸多毀謗對付基督徒。

 

二、主為何容許教會受逼迫

  行走在金燈台中間的主,當然看顧祂的教會。然而這世界既把主拒絕、釘死,就豈容屬主的教會平安無事的度日?主在世上時就已對門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15:18-20)。除非神的兒女仍屬這世界,或教會向世界妥協了,否則教會在這世上,要作主的見證,就必遭世界的拒絕,撒但的逼迫。

  另一方面,苦難也是把人帶到主那裏的路。浪子何時才想起要回到父家?乃是當他落在痛苦、無路了,他才醒悟過來,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路15:11-24)。所以落在世界裏,失去了起初的愛的教會,因著愛,主才使教會遭遇苦難,使神兒女的心回轉;叫教會被煉淨,除去屬人屬世界的摻雜、渣滓。

 

三、主對士每拿教會的呼召

  主對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雖然教會落在試煉逼迫中,但主早已經歷過了,約翰福音十章裏說:祂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4),換言之,羊要走的路,好牧人,我們的主已在前頭先走過了。祂忍受十字架的苦難,為我們成了貧窮(來12:2,林後8:9),所以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8)。為此,對教會所受的患難、貧窮,主說,我知道。這實在給予教會,給我們極大的安慰。主說,祂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這些猶太人是誰?主說他們是自稱為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這些人按肉身是猶太人,但在神面前,卻如保羅所說,並不是真猶太人(羅2:28-29)。他們乃是一班猶太教的律法主義者,以人若不遵行律法,就不能得救(徒15:1)。他們更毀謗基督徒背叛該撒,假借羅馬人的手要除掉他們。主說,他們是撒但一會的人。

  「你將要受的苦」,苦仍未發生,主就預先告之。就如祂在地上就先告訴門徒,「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16:33),叫門徒好先坐下算計,坐下酌量(路14:28,31)。但同時,祂也說:「你不用怕」。為甚麼不必怕?因為主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祂也要與我們同在,正如祂與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一同在火窯(但3:25),祂與祂的子民同受苦難(賽63:9)。我們實在感謝主,這是何等的恩典。「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在此我們也要看見,不是人把我們下在監裏而是魔鬼,所以我們不要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我們就是受患難,時間多少也在主的手裏,祂必不叫我們所經歷的過於我們所能受的,祂說十日,說明這不過是短暫的時間。然而,我們在這苦難、逼迫中,主說:你務要至死忠心。這是我們的態度,也是我們當有的心思。如此,主說:「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到那日,那為主在受苦中至死忠心的得勝者,就要從主得賞賜,在頭一次復活裏,並與主一同作王,自然第二次的死,就是硫磺火湖的死(啟21:8),就無分無關了。這實在是主的恩典,也是祂給予忠心跟隨祂腳蹤行者榮耀的賞賜,但願聖靈向祂的教會所說的話,主在我們的心能得著祂所要的回應。

  雖然主量給每一處地方教會各有不同,並非每一個教會,都同樣必須經歷士每拿教會的遭遇,但在等候主回來的日子裏,我們卻當牢記:「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彼前4:1)使我們能抵擋那惡者,與世界分別;更渴慕主。在這末了的世代更儆醒謹守,作主忠心的見證,以促催主的再來。


問題:
1. 受苦之於神的兒女,之於基督的教會,有何屬靈的益處?
2. 受苦的心志,不代表一定就會受苦,但你願否有這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