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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日信息2020

經文:太五13-16;創一26-28;傳三13;西三22-24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一、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主耶穌要門徒知道自己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這是跟隨主的人在世的生份和功用。能實踐主的道不只個人蒙福,也叫父神得榮耀。雖然末後的世代是「彎曲悖謬的」,我們仍要在各種生活上為神作見證,「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二、世上的鹽和光:將自己獻上、為別人付出

  鹽是生活必需品,種類很多,功用不少,可殺菌、防腐。但一般的用途仍是調味以提升食物的味道,使入口時更美味。鹽落在食物上會先溶解才能發揮作用,它很快溶解卻非不存在,只是化成鹹味滲入食物中增添味道。當人人都讚賞食物美味時,溶解了的鹽已為食物帶來祝福。

  光也是生活必不可缺,它可分為自然光如太陽,陽光照亮大地,同時給植物提供光合作用的條件,它的熱力又讓大地充滿溫暖和生機。另外是人造光如電燈,讓人的活動不受時間和環境限制,無論在室內或黑暗中仍可運作。其實光源在產生光茫和熱力時,其自身也隨之消耗。晚上回家後隨手按電掣把電燈開啟,亮起的燈光使我們在室內仍可活動時,這些燈泡也開始隨着時間而總有耗盡所能的一天!當人在光中能完成工作、享受晚餐和共聚天倫,燈泡已經為所服務的對象成為祝福。

  主耶穌把人跟鹽和光相提並論 (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正好說明我們是可以為別人帶來祝福。試想,若鹽和燈泡只是放在一處不用,它們的形體雖在,價值卻不存在!同樣,神給我們各樣能力和才幹,若不在所屬的職業和崗位上好好運用,不為別人獻上,那麼我們所擁有的雖存在,卻毫無價值了!再想深一點,我們為別人付出的其實沒有失去,而是化成另一種形式存在於別人的需要裡,這就是鹽和光的意義:要成為別人的祝福必先溶解和消耗自己,就是將自己獻上、為別人付出。主耶穌在地上都是這樣作見證,「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

 

三、在職場上為主作見證

a. 神藉工作賜福給人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26-28)

  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包括了神勤勞工作的態度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神給人的工作是去「管理」和「治理」,是對人的祝福。後來,人犯罪的結果要終身勞苦才能得吃,然而神要求人去工作的本質沒有改變,工作原不是要給人痛苦和咒詛。在工作遭遇艱難或不如意,不應埋怨神苦待我們,因為有工作、能工作,都是神的恩典。更不應以為地上的工作是沒有意義,只不過為賺錢過活,只有返聚會和在教會作事情才有意義,這是不準確的認識。要知道神造人的時候已經把我們造成必需要工作的。

b. 透過⼯作能得飽足和滿足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傳三13)

  人得救後要事奉神,祂會給我們恩賜。好些與⽣俱來或在後天培養的才幹都是神賜給我們的,「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 同樣,神也會賜我們某些能力和才能讓我們能夠在社會上擔當不同的崗位和職位,該照神所賜的恩在職場上盡⼼。若殷勤工作,祂定會賜福使我們在⼯作上得飽足和滿足(「人人有吃有喝,在自己的一切勞碌中自得其樂;這就是神的恩賜。」(傳三13,新譯本)。勤勞工作的人不只有吃有喝、生活得供應,也可得着工作帶來的滿足感和成就感,甚至得到別人的稱許,當我們享受工作的成果時別忘記把榮耀歸給神!工作無分貴賤,只要按着神所賜的恩在職場上發揮就行了。無論甚麼職業只要靠着神給我們的能力都可找到滿足。像約瑟在埃及為奴隸,他也發揮神所賜的恩和能力,神讓他步步高升,在所擔當的崗位上得到極大的滿足和祝福。

c. 在⼯作上操練事奉神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2-24)

  保羅在此提醒信了主仍為奴隸的,都要以事奉神的態度來服事肉身的主人,更何況今天我們的職業不是做奴隸,就該以我們的工作來見證神、事奉神。有些人覺得工作辛苦,就把每天上班看成「坐監」(入獄),直到退休才「放監」(出獄),若只想幽默地自嘲一下仍無傷大雅,卻不能以此為認真。今天我們在任何⼀種正當的職業上都要存事奉神的心去作。要知道不只是在教會工作的才是聖工,在教會以外做的就是世俗之工。工作是聖是俗,在於有否有神的呼召(帶領),這個呼召可以在工作中慢慢體會的。即使是⼀個女傭人,若她認清楚知道是出於神的帶領,要她在別人家庭中工作服事人,這女傭人的工作都是神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