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太廿二15-22;創一26-27;約十九19;出卅九30;羅十二1-2


   今天早上我們會交通到主與耶路撒冷領袖的衝突,法利賽人與希律黨的人原本政見不同,經常針鋒相對,但在對付主這事上,他們竟然可以合作起來。法利賽人希望在主的話中,找到把柄陷害主,所以便設計利用「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太廿二17) 這個難題來問耶穌,不論主答可以或不可以,也可以陷主於不利的境地。

 

一、法利賽人的狡猾

  法利賽人只打發他們的門徒與希律黨人同去,自己卻沒有去,原因何在?這正是他們狡猾的地方,本質與那古蛇一樣。雖然宗教上他們認為猶太人不應納稅給羅馬該撒,然而實際上他們敢怒不敢言,照樣納稅給該撒。若他們親自去見耶穌,主只要反問他們實際上有沒有納稅給該撒,整個計謀便可以化解。而希律黨人是親希律的人,認為納稅給該撒本是合法的,所以法利賽人便利用他們來問主這個問題。

 

二、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主以「假冒為善」來形容他們。「假冒為善」原文是ὑποκριτής (hypokrites),原意是在舞台上表演的演員。古羅馬的演員是帶着面具演出的,所以外貌與裏面的真面目並不一致。主指出法利賽人像當時的演員一樣表裏不一。香港人稱演員為「藝人」,與「偽人」同音,如果主今天在香港,主所用的稱呼可能是「偽人」,因為他們口是心非,是虛偽的人。

 

三、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他們設計的陷阱是問主納稅給該撒的意見,當時猶太地是在羅馬帝國之下,納稅給該撒是羅馬法律的規定,不納稅就是作反,將是死罪。另一方面猶太人民族性很強,對納稅給羅馬政權很不甘心,所以若表明可以納稅給該撒便會得罪猶太人,主將失去很多跟隨者。這個問題可以說是一個禁忌,答可以或不可以也不能。

 

四、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主拿着一個納稅的錢幣,問他們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太廿二20) 當時該撒是提庇留,錢幣上的像和號當然是該撒提庇留的。這裏的「像」字和神造人時所照着的「形像」同字,字根意義是外表,因為我們是按着神的外表所造,所以我們應似神,這也是「樣式」的意思。「樣式」一字就是「愛人如己」的「如己」同字。「號」字原文是ἐπιγραφή (epigraphe),意思是在上所寫的字。在提庇留的錢幣上的所寫的字是「神聖亞古士督的兒子該撒亞古士督提庇留」,這表明提庇留那主人的身份,所以主說這錢幣是屬該撒的,所以當歸給該撒。

 

五、歸給神的錢幣

  當主釘在十架上時,其上有彼拉多所寫的一面牌子,上面用三種文字寫上主的名號:「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十九19) 我們若將約翰福音的經文回譯成希伯來文,全句是四個字,而這四個字的頭一個字母合起來,就是神那神聖的名字「耶和華」。對猶太人來說,彼拉多的寫法實在太敏感,他們不能接受,所以建議加上一個字「他說」,這樣便成了五個字,神的名字便不會出現在這牌上。彼拉多當然不知道主是神,只是要猶太領袖難堪,但卻不知不覺成為神啟示的媒介,指出主就是神。

 

六、歸耶和華為聖

  我們是新造的人,原文直譯是新的創造。我們的像是主形像,而我們的號當然就是神的名字。主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 希律黨人問的是納稅,「納」原文是δίδωμι(didomi),而主所回答的是歸給,「歸給」原文是ἀποδίδωμι(apo-didomi),分別是那一個前置詞(apo),中文譯作「歸」。這前置詞使人想到祭司額上所帶的金牌,上面寫着「歸耶和華為聖」的「歸」字。我們就是新約的祭司,也應將自己歸給神為聖,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的教導,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問題思想:

1. 我們基督徒的身份是真實的,還是表演出來的身份?
2. 我們若認自己是屬主的,我們的一生又是否已歸給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