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哥林多前書1:1-13


基督是主

  保羅和同工寫信給在哥林多的信徒,稱呼他們是「在哥林多神的教會」。雖然他們在哥林多為神作見證,但教會仍是屬天的、是屬神的,是「神的教會」,這些人都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1:2),這封信也給「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這些人和哥林多的信徒一樣都是被主救贖,蒙召作聖徒,縱使他們散居在不同地方,仍是屬於神,大家也有一個共同特徵:基督是主。無論在甚麼地方聚會,只要是被主耶穌拯救了,基督都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便成為信徒彼此可以有屬靈交通的基礎。

 

一同得分

  哥林多的信徒確實領受很多神的恩惠,在屬靈生活和聖經知識上很充實,尤其「口才、知識都全備」(1:4-5),甚至比在別處的教會強,可是他們「中間有分爭」(1:11),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1:12),變成分黨結派。保羅特要他們知道:「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1:9)「一同得分」是「交通」和「團契」的意思。所以我們都是被神呼召,可以一同進入主耶穌基督的團契裏。既然是不分你我,也沒有條件,只要蒙恩得救便可以和所有承認基督是主的人一起在基督裏交通。是信實的神呼召我們,祂信實的性情從未改變,使這呼召堅定不移,豈只是恢復我們和祂相交,更使我們一起在祂兒子基督裏彼此相交。故此我們不可以把基督的身體分開,也不可輕看團契的重要,因為信實的神為祂所愛的人藉着基督捨命把我們都聯合起來,使我們一同在基督裏頭分享祂的恩典。

 

不可分黨

  有人以自己的喜好來歸類和分黨派,於是分為「屬保羅的」、或「屬亞波羅的」、或「屬磯法的」、或「屬基督的」,保羅責備他們「基督是分開的麼?」(1:13) 或許我們很喜歡找相熟相近的弟兄姊妹一起,雖無可厚非,但若因而失去興趣和自己不熟絡的肢體交往,甚至拒絕和自己不相近的肢體一起,結果變成分黨便非常可惜。現代人十分重視歸屬感,不少教會過份強調信徒對群體的歸屬感,以至各人只喜歡去找志同道合和性格相近的聚在一起,可是這並非聖經的教導。在《以弗所書》說得十分清楚,凡信主的都「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19-20) 我們已經是一家人了,就不必再分類別,也無需要把其他條件加在這關係之上。況且我們已經「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無論是現在和將來我們都是同樣身份。不要以為在神家裏或在團契中能找到一班志趣相投的人才算祝福,不要把參加教會聚會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卻不看重神的需要和聖經的教導!

 

彼此相合

  神為了祂兒子基督耶穌,把我們召進基督的身體裏和祂兒子交通,又和眾聖徒一起相交,所以千萬「不可分黨(分開),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1:10) 不要因個人喜好和私慾把基督的身體割開,我們只有在同一個心思裏才可完美整合,只要透過彼此相合來互補不足,才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完全。雖然我們帶着不同的背景和生活經驗,卻能在基督裏成為一,實在非常美麗,我們是一體並非因遵守了甚麼章程和約定,而是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頭使我們合一,也成為我們彼此相交的根據。「彼此相合」是為了完美基督的身體,不然便是把這身體分割。天上的父愛惜祂兒子基督的身體,要維持整全合一,難道我們會用任何的方法硬要把基督的身體分開嗎?倘若今日仍堅持我們跟某些肢體是有所不同的,而放棄和他們一起交通,那就失去團契的真正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