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1:8, 11:19-26;羅8:28-30;腓1:20


活出基督的重要

一、我們是主的見證

  主當日應許門徒,當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參徒1:8)。今天聖靈已降臨了,我們也要起來為主作見證。另一方面「作我的見證」原文是「是我的見證」,因此今天我們要如何見證主?乃是活出基督。當我們活出基督,就使人能真實認識我們的主,以致受吸引到主面前去。

二、配得過稱為基督徒

  甚麼是基督徒?頭一方面,需要有基督的生命;但不單有基督的生命,更需要活出基督的樣式。基督徒這稱呼是從安提阿開始(參徒11:26),這稱呼不是讚賞,反是譏誚的說話,因為他們的生活表現實在與當地的人不同,不像猶太人、也不像希利尼人,常提到基督、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等。因此基督徒這名稱,乃是指出他們是從裏面活出基督來。今天我們的生活表現配稱為基督徒嗎?今天我們活在這末後日子中,面對很多的困難、試探,這些都好像難阻我們活出基督。但神的話提醒我們這班基督徒,我們需要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活出基督的彰顯

  活出基督就是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有關生命之道的彰顯,我們可藉使徒約翰的信息中常提到的三方面來看,就是光、愛與及生命。

一、光的彰顯

  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因此今天人活在這個世界系統裏,都是在黑暗中,找不着方向。並且這個世界更要我們來效法它,因此不斷影響我們的價值觀及意識形態。感謝神,主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參約8:12)。今天我們已得着生命的光,我們能分辨善惡、能明白神的心意,因此我們更需要活出基督,把光的生命彰顯出來,好讓其他人得着主光的生命,並認識如何過討神喜悅的生活。

二、愛的彰顯

  主曾給門徒一條新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並且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我們若能彼此相愛,主的見證就彰顯出來 (約13:34-35)。在教會的歷史中也給我們看到,那裏有生命的恢復、活出基督的生活,那裏就有愛的彰顯。今天我們要活出基督,就要活出愛的彰顯,以致我們能謙卑、饒恕、憐憫,不單在神的家中是這樣,也讓神的愛臨到未信的人中間,好叫他們也因此受吸引到主面前去。

三、生命的彰顯

  主是復活、是生命 (參約11:25)。祂的生命是復活的生命,是勝過罪、死亡、撒但的生命。今天我們雖活在艱難的環境中,常遇到逆境,但感謝神,我們有寶貝(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這瓦器裏面,成為我們的抗逆力,以致我們能面對各樣的困難及挑戰。並且當主生命彰顯出來時,就帶着能力影響別人的生命。但願今天我們都能活出基督,彰顯基督復活的生命,叫人能從我們身上碰到神。

 

活出基督是神旨

  羅馬書第八章提到我們要「效法他兒子的模樣」(參羅8:28-30),更好說是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是神的旨意。因為基督就是神心目中的那個模型,神願意我們都好像主一樣,祂願意我們都活出基督。並且當我們都能完全活出基督,就是教會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神的旨意要成全。因此,活出基督不單是我們理想,更是神的旨意。這樣,今天我們當如何追求活出基督?

 

如何能活出基督

一、認識我們的本相 (羅7:18)

  我們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我們是屬肉體的,並且在肉體裏毫無良善,因此我們不可能憑自己活出基督。

二、相信神完備救恩 (羅3:24-25;加2:20)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我們不單相信主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復活叫我們得着祂的生命;並且也信神使我們與主聯合,就是我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因此也與主同復活。

三、奉獻自己讓主活 (羅12:1)

  既相信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讓我們學習把主權交在主的手中,讓主來活。

四、按恩膏教訓住在主裏面 (約壹2:27)

  唯有在基督裏,我們與主同死、同復活的事實才能在我們身上彰顯。怎樣住在主裏面,乃是按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就是我們一面要學習順服賜生命聖靈的律、聖靈的引導;另一面接受聖靈的管治。因為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這樣叫我們能更多把主的生命彰顯出來。

 

總結

  但願我們在這末後的世代中更多追求活出基督,在每天生活、事奉中操練活出基督,以致當更大的難處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仍能好像保羅一樣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