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弗四1、林前十31、林前十23、林前六12、約十五5
詩歌:259首 


引言

  教會從今年開始有一個新的主題,就是「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我們會藉着主日訊息來帶出這個主題的內容,例如交通以弗所書四到六章,雅各書,彼得前書,加拉太書五章聖靈所結的果子等。各團契也有相關的聚會及一些特定的安排來配合這個主題的學習。同工們也特別設計了《活出召命》小冊子來幫助大家,弟兄姊妹可按着小冊子內提供的各方面來操練。甚願神祝福我們,每一個肢體都朝着這個主題一同學習,都得着屬靈的益處!

 

行事為人為何要與蒙召的恩相稱

  在舊約裏,摩西頒令了六百幾條律例要以色列人遵守,以色列人是因着懼怕而去遵行,目的是要逃避神的審判和刑罰。在新約裏,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嘗過天恩的滋味,我們得救不是靠着行為,而是因着信。「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我們要很清楚知道,我們蒙恩得救,免去地獄火湖的刑罰,「是本乎恩」,就是因着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為我們贖罪的恩典。在我們個人而言,是「因着信」。就是因着我們願意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因着相信,我們就得着這寶貴的救恩,並不加上其他任何的條件,也絕對不是因着我們有甚麼好的行為!

  另一方面,我們得救之後應當怎樣生活呢?每一個得着這救恩的人,都是蒙恩、蒙愛、蒙召的人,「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我們既然不需要靠好的行為來得着救恩,為甚麼蒙恩得救之後又要有好的行為呢?有四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們若被主捨命流血的愛感動,就該甘心樂意的按主的吩咐來生活,來討主的喜悅,這是對主愛的回應。第二,我們有好的行為,也藉此證明我們信主是真確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我們有合乎主心意的行為,就證明我們對主是有一個活的信心。第三,我們也可藉着好的行為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為主作美好的見證,使更多的人被主吸引,能得着這寶貴的救恩。第四,我們若按着主的心意過討主喜悅的生活,我們屬靈生命都會長大,將來也必得着主的奬賞!

 

行事為人的原則

  在剛才所提到的經卷中,當然有許多我們該學習行事為人的要點。但這並不包括一切我們在生活上所經歷的事情。在我們每天實際的生活中,還有許多事情是聖經中沒有一一提到的。新約聖經並沒有完全寫下一切該做和不該做的事;該說和不該說的話;該去和不該去的地方。但卻在論及許多行事為人的要點以外,列舉了一些行事為人的大原則,若把這些原則恰當地加以應用,便可包括一切想像得到的事情。所以,若我們能按着這些原則來生活,我們的行事為人就能與我們蒙召的恩相稱。

1. 是否榮耀神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榮耀神」是甚麼意思呢?是否我們把更多的榮耀加給神呢?這是沒有可能的!神有完全的榮耀,我們這些罪人,怎能把更多的榮耀加給神。所以榮耀神的意思,乃是藉着我們的行事為人把神的榮耀彰顯出來。「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賽四十三7)神造我們其中的一個目的,乃是要藉着祂所造的生命來彰顯祂的榮耀。一位畫家畫了一幅正在彈琴的美女圖畫,我們看見這幅畫,不是單欣賞稱讚畫中女子的美麗,最重要的乃是稱讚那位畫家超卓的技巧,因着畫家這美麗的作品,他就得着榮耀。所以我們行事為人,都當以能否榮耀神為標準;不可只求自己的榮耀,或自己的好處,而使神的名受虧損。若我們的生活充滿了罪惡,我們便虧缺了神的榮耀,不配作神的兒女!相反,若我們作事,連不信的人看見也欣賞羡慕,覺得信耶穌真好,這樣,我們的生活就能彰顯神的榮耀,我們的行事為人,就能與蒙召的恩相稱!

  當然,榮耀神的人也不一定受所有人的喜歡,連主耶穌在地上時的行事為人也受人批評厭棄。最重要的不是有没有人批評我們,乃是批評我們甚麼?若有人批評我們蠢,被人打了右臉亦不還手,還把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若有人批評我們笨,不懂得利用職權來謀取私利,不肯與人同流合污;若有人批評我們儍,不利用工餘的時間來玩樂,反倒恆切的參加聚會,辛勞的服事神;若有人批評我們很失敗,竟向小孩、兒女、下屬認錯,這就値得感恩,因為雖然我們受人批評,但我們所作的都能榮耀神!

2. 是否有益處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十23上)

  保羅說這句話是因為哥林多人常誇口的說「凡事我都可行!」他們誤會了主說在基督裏的人已得着自由的意思。主說的自由是指對罪的自由,就是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不再受罪的綑綁和轄制。事實上,自由没有底線是極可怕的事。所以保羅針對這些錯誤的觀念,說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不是所有的事都有益處的,所以,我們行事為人,其中一個原則,就是以它是否有益處來衡量。我們要做對肉體生命和屬靈生命有益處的事。凡無益的事,我們都不應該作。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中國人說「身體髮膚,受諸父母,不敢毁傷。」這是孝道。但我們信主的人愛惜身體,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身體是聖靈的殿,聖靈居住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要保養顧惜。對身體有損的事情不該作,要在身體上榮耀神。吸煙、吸毒、醉酒、淫亂等當然不可作,但其他一些嗜好,活動,習慣,若對健康不利的,也應靠主戒除。不可暴飲暴食,如吃喝過量刺激的或高膽固醇、高脂肪、高糖的食物或飲品。不可晝夜顛倒,恃着年輕,過份透支身體。不可從事太危險的活動,如笨豬跳,亡命飛車等,都對身體無益,應盡量避免,當然也不可自殘身體。

  對屬靈生命無益的更不應該做。沉迷罪惡,放縱情慾固然對我們屬靈的生命有損,我們要靠主勝過。有些本身不是罪的事情,但會阻礙我們屬靈長進的,也要小心衡量。例如某些經常性的活動、朋友的約會、甚至工作、學業、進修,若影響我們教會的生活、屬靈的追求,都是沒有屬靈益處的,都要作有智慧的選擇。看書是好的,但不一定每一本書都對我們屬靈生命有益,實際上有些書籍對我們屬靈的生命無益,反倒有害,所以我們也要小心選擇。

3. 是否造就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下)

  所謂造就,一方面是指使人得幫助,得建立。我們要造就福音朋友,為着福音的原故,我們在人面前要為主作美好的見證。我們必須常常留意身邊的人,並常常問自己我做這件事,說這句話能否造就他們,能否幫助他們更容易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這就是使他得幫助,得建立。另一方面造就也指鞏固,在原有的根基上加以鞏固,如鞏固地基,使之更穩固,更成長的意思。我們有責任造就弟兄姊妹,因為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責任去建立基督的身體,肢體間要彼此扶持,彼此建立,就是在弟兄姊弟原有的根基上加以鞏固,使他們的信仰更穩固。尤其是面對年幼或初信的肢體,我們也要常常問自己我做這件事,說這句話會否令他們軟弱,甚至跌倒;我做這件事,說這句話能否造就他們,能否幫助他們屬靈生命的長進,能否使他們更愛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講了吃祭偶像之物的例子來說明我們要造就別人,不可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城廟宇林立,市面上出售的肉類往往事先祭過偶像。有屬靈知識的信徒都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偶像是虛假的,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對人也不能産生任何作用。「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我們不能因吃甚麼或不吃甚麼,使神更喜悦我們。所以他們認為自己有自由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因為偶像算不得甚麼。這些都是有屬靈知識的信徒,雖然我們要學習遠離偶像,但在真理上,他們是正確的。但保羅卻提醒他們「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哥林多有許多初信的人對偶像與食物的關係曾有錯誤觀念,雖然後來信了主,這些錯誤觀念卻未完全糾正。當他們看見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吃祭偶像之物,他們因此也放膽去吃祭偶像的食物。可惜他們心裏仍然未能將祭過偶像的食物當作普通食物,仍然以為這些食物有降福或保佑的作用。甚至有些信徒,吃過祭偶像的食物,良心上就覺得自己仍然在拜偶像,覺得自己犯了罪。這樣那些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就成了信心軟弱的肢體的絆腳石,不能令他們信心更穩固。另外,有些未信的人,看見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們就會認為信耶穌的人與他們未信的人沒有分別,他們心裏會想,既然沒有分別,我為何要信耶穌。這樣那些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就成為了他們信主的絆腳石。所以為了造就信心軟弱的肢體及未信的人,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就應該放棄這吃祭偶像之物的自由。

  按這個應造就人的原則,許多我們有自由去做的事情,若會絆倒別人,使信主的人得不着造就,或使未信的人得不着救恩,我們因着愛人的原故,就應該放棄這些自由,不去作這些事情。例如,炒股票,買孖展,是賭博,我們固然不應作;但買些藍籌股,長線投資收取利息,卻沒有太大問題。但若果你這樣做,會令其他肢體以為你這個有屬靈知識的人也可以參與賭博,也可以有貪念,因此他們也仿傚你去炒賣股票,這樣你就絆倒了他們。有未信的人看見信主的人也同樣炒賣股票,和他們沒有分別,你就絆倒了他們,使他們更難接受耶穌作救主。所以為着要造就人的原故,我們就要放棄這個買股票的自由。

4. 是否被轄制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下)

  「轄制」一詞有「成為我們的主人」的意思。即是上了癮,被它綑綁,被它控制,我們成為了它的奴隸。這些事本身可能不是罪,也是合法的事。但我們卻因着被它轄制,而失去了生活的平衡,影响我們的健康。我們作這些事可能要付上許多時間,也使我們忽略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影响我們正常的信仰生活,影响我們屬靈的追求,影响我們的服事。

  我們可能會受甚麼事情轄制呢?年青人可能受電腦、屏幕、音響器材、智能手機、電影、模型、看球賽、踢球等轄制。年長的可能是飲過量的咖啡、奶茶、紅酒,看武俠小說、看畫報雜誌、追看電視劇集、甚至是照顧兒孫。

  有甚麼方法可以令自己不會被一個嗜好或習慣轄制呢?被轄制的人許多時候都不會察覺,也可能會因着不想戒除而否認。我們要常常省察自己,有沒有被任何事物轄制。當局者迷,旁觀者看得更清楚。所以可以請家人及弟兄姊妹常提醒自己。培養其他更健康、更對屬靈生命有益處的嗜好和活動,也是一個可行的方法。編訂一個作息時間表,嚴格按時行事。要考慮作事的優先次序,先做了必須做的事,再做應該做的事,若還有時間,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這樣我們的生活就不會失去平衡。最重要的是多禱告,求主幫助我們從轄制綑綁中釋放出來。

5. 生命的原則

  以上都是一些客觀,外在的原則給我們跟隨。但除此以外,我們行事為人還有一個更加重要、在裏面、主觀又可以自我感受到的原則,就是按着生命的原則。我們重生得救,有新的生命,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有聖靈在我們心中。面對生活,行事為人,這件事是否應該做,那句話是否應該講,那個地方是否應該去?是要問主在我們心裏給我們甚麼說話,這就是順從聖靈給我們的感覺去生活,這就是按着生命的原則去生活。所以我們在作事之前,要留意聖靈給我們甚麼感覺和引導。我們應當順着聖靈而行,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也不可叫神的聖靈擔憂。

  倪柝聲弟兄曾說神有時會對我們有特別的要求,可能是藉此要我們屬靈生命長大,可能是神要使用我們,要我們為祂作更美好的見證。於是神藉着聖靈給我們感動,要我們作一些超過是非,善惡標準的事情。他曾就此講過一個見證:

  「有兩個兄弟,都是基督徒,是種稻田的。稻田要用水灌溉,他們的田是在山腰上,別人的田是在山下。這兩個兄弟在大熱天時,辛辛苦苦的灌滿稻田,晚上去睡覺。但是,下面田的主人,當他們在睡覺的時候,在他們的田旁邊挖一個水道,使他們田裏的水都流到下面的田裏去。兩個兄弟第二天發現這件事,他們沒有去追究,只再灌溉稻田。但是,到了明天,他們田裏的水仍然被偷走。他們想自己是信耶穌的,應該學習忍耐和赦免人的功課。所以他們又不追究,只再灌溉稻田。這樣一連七天,情況都是一樣。有人向他們提議說,為甚麼不晚上在附近守候,捉住偷水的人,打他一頓?但他們總是不採取任何行動,他們繼續靠主忍耐。按着屬靈的角度來看,這兩兄弟靈裏應該很快樂,因為他們學習了這麼大的忍耐,他們已經得勝!但是很奇怪,他們天天車水,天天讓人把水偷去,他們靠主忍耐,不追究埋怨,但心裏卻仍是不平安、不喜樂。所以他們去找一個屬靈長者交通,這位弟兄對他們說,你們這樣作,這樣忍耐還不夠。你們應當先去灌滿那偷水之人的田,然後才為自己的田車水。你們去試試,看心裏喜樂不喜樂,平安不平安。第二天他們特別早起,先灌滿了那一個偷水之人的田,然後才灌溉自己的田。他們在偷水的人的田裏,越灌溉,就越快樂。當自己的田也車滿水時,心裏非常平安!就是這樣做了兩三天,那偷水的人竟然親自來認罪道歉。並且說,你們信耶穌的人真是很特別,我也要去聽福音!」

  這個行事為人的原則是按着聖靈給我們的感覺,有沒有屬靈的喜樂,有沒有屬靈的平安。的確有時神為了使我們能作更美好的見證,對我們有特別的要求,要我們作一些超過是非,善惡標準的事。這對兄弟已靠主有足夠的忍耐,但聖靈仍不給他們平安喜樂的感覺,因為主要他們作更美好的見證,要他們屬靈的生命更長大。給人打了右臉不還手,還要把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就是這個生命的原則。

  有一位初信的弟兄曾經交通說他在街上向垃圾桶丟一張廢紙,但丟在地上。他不理會,走了幾步,心裏不平安。因着聖靈的催促,他回頭,拾回那張廢紙,丟入垃圾桶裏。他已盡了自己該盡的責任,他再向前走,但很奇怪,他心內仍不平安。原來垃圾桶旁邊還有幾件別人丟下的垃圾,聖靈催促他要連那些垃圾也拾起來丟進垃圾桶裏。他不願意,繼續向前行,但心裏總不平安,聖靈不斷催促他。最後他順從聖靈的聲音,他返回垃圾桶旁,將別人丟下的垃圾也拾起來,並放進垃圾桶裏,這樣,就得着靈裏極大的喜樂平安!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學習儆醒,常常留意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要順服聖靈,學習聽從聖靈微小的聲音,不可銷滅聖靈的感動。若能常常這樣操練,我們的行事為人,就必與蒙召的恩相稱,也能過討主喜悅的生活,屬靈生命也能長大。

 

結語

  單靠自己的努力和意志去約束肉體的感覺能遵行以上的原則嗎?一定不能,一定失敗!因為我們都是軟弱,屬乎肉體的人。感謝主,因為祂已經得勝,我們靠祂也必定得勝!主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甚願我們常在主裏面,與主建立親密的關係,就能靠主恩典,按着主給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過討主喜悅的生活,為主作美好的見證。正如枝子常在葡萄樹上,就能結出美好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