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神的旨意,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主
保羅不但向信徒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 4:1),他也說「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1: 9-10)我們如何才能夠對得起主呢,答案就是必須明白神的旨意,按神的旨意行事為人。保羅被主的榮光照耀,仆倒在地上得救的一刻,便向主求問說:「主阿,我當作什麼?」(徒22:10)這就是有一顆按主旨意行事為人的心。我們也應效法保羅,求問主:「主阿,我當作什麼?」。論到神的旨意,有一個沒有人能攔阻,並且必定能成就的終極旨意,就是神叫信他的人得榮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8-30) 。因此,在行事為人上尋求神的旨意,也應在這個基礎之上。
聖經所記載神的旨意
尋求在個人抉擇上神的旨意
人的一生都需要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作出抉擇。對生活瑣碎之事,例如吃哪款早餐等絕不會求問神明。但對人生比較重要之事,例如學業、工作、擇偶、搬遷、治療等事上,無論信主與否,都希望有神明引導。非基督徒當然會以他們的偶像為簡單的選擇機器,盼望求籤問卜便即時得到「是或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等答案,不過是著重今生的、短暫的後果和好處。那麼基督徒又應該如何求問我們的神呢。聖經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們在個人抉擇上尋求神的旨意,絕對不是「是或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等答案那麼簡單,也不是只重今生短暫的後果和好處,而是在神對我們終極旨意(叫我們得榮耀)的前提下,來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聖經並沒有指示信徒個人如何在具體事情作出抉擇
神的話從來沒記載姊妹在考慮婚姻時應否嫁個有錢人、沒有提示患重病時找政府醫生還是私家醫生,也沒有說過被上司為難時應否去轉換工作。神的話只說「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等有關金錢的觀念;神的話只說「喜樂的心乃是良藥」等有關疾病的觀念;神的話只說「你們作僕人的要順從你們的主人」等有關工作的觀念。可以肯定的說,在面對信徒個人如何在具體事情作出抉擇時,不可能隨便翻開聖經便去尋找「是或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等神的旨意。沒錯,神的話是我們尋找神的旨意的規範,但卻不是藉這種方式。我們千萬不要像世人求籤般,隨便翻開聖經找出一節便去揣摩神的心意。
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禱告後神沒有明顯的帶領
沒有明顯的帶領也是一個帶領,不要硬要求神明顯並直接地告訴我們在具體事情上的帶領。要知道神已給我們自由意志,如果已經嘗試了上面所談的一切步驟,我們定可放心以負責任的方式作個決定,把該決定交托神,也願意接受神隨時的干預,不要把焦點放在今生短暫的利益上,求主幫助,把焦點放在神在我們身上的永恆旨意上。
加爾文曾說:「你只要愛神,你喜歡做什麼都可以!」
神讓人知道的旨意全都寫在聖經裡。神的心願是藉教會成全其旨意。因此,如果我們愛神,如果我們都願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人生重點便要放在神的旨意上。在具體事情的決定上,應學習去參考及顧及神永遠的心意。神要我們如何來察驗他的旨意呢?
就是親近他,藉著禱告讀經、聆聽他的話。也要順著神在聖經所提供的原則、聖靈的感覺、主耶穌在心裡的平安、肢體的交通、家人朋友的意見,以及環境的配合等,運用神所賜的普通知識和理性、屬靈智慧、自由意志,以承擔責任的心,勇敢作出抉擇。今天試從聖經一些例子,學習如何在禱告中察驗神的旨意。
【主題】愛慕神的旨意(二)
- 詳細內容
- 講員: 李德文
- 分類: 主日信息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