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得記;太廿七46;亞一3;瑪四2;申十八15
今年青年特別聚會將會交通路得記及有關撒母耳的經文,所以大家可能已開始研讀相關經文五次。今天早上我們將會交通路得記,看看神在我們經歷逆境時,要如何自處才能得神的拯救。
一、神是王的離去
路得記以「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開始,指出本書的背景,若以士師記的結束作參考,那時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各人任意而行原文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這是士師時期的主流思想,所以當參孫按原文用上同樣的話,回應父母他為甚麼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時,他父母便無言以對。另外那時是沒有王的年代,第一章二節提及一個人名以利米勒,「以利」就是主十架七言的「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的「以利」,意「我的神」,米勒原文是王的意思。所以一章三節「以利米勒死了」若以字義翻譯,就成了我的神是王死了,所以士師時候是沒有神在他們中作王。
二、回轉的必要
當以利米勒家男丁全死了,其妻及他兩個兒媳即時面對逆境,她們可以怎樣自處呢?第一章共有廿二節,從第六節起本章共出現一個字十一次,中文聖經的翻譯雖然並不一致,但其中的「回」字卻沒有變。這字原文שׁוּב(shuv)是回轉,在人遇到困境,神向人的吩咐是「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亞一3)我們的困境可能是自己決定的後果,也可能是神的審判,但我們自處的秘訣就是回轉。
三、與波阿斯相遇
第二章的開始先介紹波阿斯,再論到路得建議按摩西的律法到田間拾取麥穗。我們若仔細研讀第二章,可以看見其中首尾呼應的扇形結構,而最中間的部份就是路得與波阿斯相遇的對話(二8-13)。表面看來路得是投靠波阿斯,但波阿斯指出她是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翅膀」原文與第三章中路得所指波阿斯的「衣襟」是同一個字,原文כָּנָף(kanaph)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意義。在瑪拉基書第四章中指出那要來的彌賽亞是公義的太陽,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和合本加註(光線原文是翅膀),這裏也是用了同一個字כָּנָף。
四、十二年血漏女人得醫治
在新約福音書中曾記述一位患十二年血漏的女人來到主前,她心裏相信「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太九20-21)她的信心從何而來?原來在耶穌的時代,猶太拉比按前文瑪拉基書和路得記所用同一個字כָּנָף,公義太陽的光線是指彌賽亞的衣襟。猶太男子會在他的衣襟上加上繸子,人若摸彌賽亞的衣裳繸子就是他的衣襟,便可以得醫治。這女人有這認識並且對主有信心,所以她來到主身旁要摸他的衣裳繸子,結果她的難處離她而去。
五、收完了大麥和小麥
第一章的完結是「割大麥的時候」(得一22)而第二章的完結則是「收完了大麥和小麥」(二23)。大麥與小麥的收割與以色列人兩大節期有關,收割大麥是在逾越節而小麥則是在五旬節。逾越節是記念神拯救猶太人出埃及的故事,表明以色列人得生命的經歷;而五旬節對猶太人來說是記念神在西乃山賜下十誡之事。猶太人認為十誡是神國的憲法,所以他們成為神國的子民就是在五旬節時開始的。對基督徒來說五旬節是聖靈降臨,教會建立的日子。
六、一個家的建立
第一章對路得來說是得了生命,但第二章的完結正是要引出第三及四章所記的事,對路得可以得着麥穗已滿足,因為生命的需要已經得着。但拿俄米卻為路得尋求進一步的需要,就是一個家。拿俄米自知不能為路得建立一個理想的家,而波阿斯不單可以供給路得養生之物,也可以進一步給他一個理想的家。主的救恩也是這樣,不單拯救我們,也藉為我們建立一個家,就是教會。
問題思想:
1. 當我們遇到困境或難處,我們是否懂得回轉呢?
2. 按着神的話可以將我們帶到主面前,路得的經歷給我們甚麼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