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提前4:6-16
保羅在這段勸勉提摩太的經文中(提前4:6-16),四次提及「這些事」,並說:「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在真道的話語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上得了教育。」(提前4:6)。之前我們交通了「這些事」的頭兩件事:操練敬虔及作信徒的榜樣。今天我們來交通「這些事」的第三件事:「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前4:13)
「宣讀、勸勉、教導」意思是公開的誦讀聖經,並以聖經的話去勸勉、教導人。是當時教會聚會時的一些程序。
一、宣讀聖經
「宣讀」:原意是「重新認識」。所以信徒並不是只靠在聚會中聽領會弟兄宣讀聖經時才認識聖經,而是平時已讀得很熟了,當在聚會中公開誦讀聖經時,聖靈便藉着神的話作工,叫我們更深認識祂的話並受感動和啟發。「宣讀」在早期教會除了誦讀舊約聖經,還會讀使徒或教會領袖所寫的書信。我們若參加一些別處舉辦的婚禮或安息聚會,開始時或會有一項稱為「宣召」的程序,其實就是宣讀一段聖經經文,相信是出自這段提摩太前書。我們的聚會也有一項讀經的環節,也是同一意思──讓整個聚會在神的話語祝福和帶領下進行。在聖經中也有這宣讀聖經的例子(路4:16-22;徒13:14-16)。我們看見早期教會在會堂聚會時也是先宣讀一些聖經,然後才開始屬靈交通。
為何要宣讀聖經?讀的目的是叫人去聽。人對聖經的首要態度便是要聽。
以色列人稱為「示瑪」的經文,是猶太人每天背誦的經文,被稱為誡命中最大的一條,也是以「聽啊!」開始:「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聽」的原文就是示瑪,所以這段經文稱為「示瑪」。「聽」在英文可譯作「hear聽見」或「listen聆聽」。主要求我們的「聽」不單是僅僅聽見,聽了之後隨即忘記;也不止於留心聆聽,只是吸取,沒有實行;主更希望我們能夠將經文「應驗在耳中」(路4:21)。如何應驗在耳中?就是帶着信心來聽。因着對神的話有信心,他們聽進去的經文便應驗了。他們便看見在他們面前的就是彌賽亞那位受膏者。
我們聽神話語要帶着信心來聽,就是不存着一些既有的立埸去聽聖經。「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温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1) 我們有時或許會戴着有色眼鏡,便是用先入為主的態度來看聖經。我們對聖經的信心可能會受到一些傳聞的誤導影響,例如說「三而一」神的說法沒有聖經根據,是神學家編造出來的,以致我們對聖經是否絕對正確存懷疑態度。我們又或會受道德及政治取向所影響,例如為了支持某些人的性取向,而將大衛與約拿單的彼此相愛曲解為同性戀!(然而大衛與約拿單都各有家室,聖經也明說同性戀是罪)。所以,我們要存温柔的心,就是謙卑地領受神的話,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黙示的,祂的話是靈、是生命。
二、以聖經勸勉
「勸勉」:有勉勵、懇求、安慰的意思。所以我們勸勉時要用誠懇的態度,用聖經的話去勉勵、安慰人。使徒行傳13章14-16節說保羅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便說勸勉眾人的話。聖經的話我們不單要應驗在耳中,也要應用聖經去勉勵、安慰人。神的話如何能勸勉人?
- 對憂傷的人:「但我是困苦憂傷的;神啊,願你的救恩將我安置在高處。」(詩69:29)
- 對病患的人:「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 對身心疲累的人:「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 對膽怯的人:「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1:9)
- 對憂慮的人:「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
還有許多情況聖經都能給我們勉勵和安慰。所以,我們不單要熟讀聖經,有些經文最好也把它記下來,讓我們可以隨時應用,成為自己和別人的幫助。特別在傳福音時更為需要。
三、以聖經教導
這裏的「教導」是指「教義方面的教導」。我們聽聖經,都會希望聖經向我們說些合我們心意的說話,按我們的需要替我們排難解困;好像多啦A夢的百寶袋一樣,遇到任何困難,總會找到一樣法寶去解決。但是我們更應當藉着聖經知道神的需要和認識神的旨意,按照聖經的教訓作神喜悅的事。對作教導的有一定的要求。首先教導人的自己要有足夠屬靈知識,以免帶人走錯路。作教導前自己也要先消化內容,將經文融會貫通,才能叫人明白。所以,是要付出時間精神去預備的。然而教導人的比受教的得益更大。特別是能夠率先享受神話語的供應。正如詩篇19篇7-9節:
7.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8.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9. 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聖經是神的話,因此我們無論行事為人或作教導的都要以神的話為準則,按照祂的話去行。所以歷代以來,主的僕人都會用許多時間和精神,用不同的方法去讀經和研習聖經。
宋尚節弟兄被譽為是「狂讀聖經」的人。他在美國求學時生命得着重生,卻因為一般人認為異常的舉動被誤解為患上精神病,並被送進精神病院193天。在住院期間,他用四十種不同方法將聖經讀了四十遍。平時他每天看19章聖經(即兩個月讀完一次新舊約)。若不用出外領會,便會待在家中閣樓讀經和禱告。(回國後,他曾三次在杭州、廈門和福州舉辦全國查經大會,用一個月和信徒查考了六十六卷聖經。他為主的道實在是瘋狂)。
王明道弟兄有另一套讀經方法,他說:「讀聖經的最好方法,就是去讀聖經。」他主張初信者先讀新約,每天清晨只需要讀一章。先將那章聖經讀幾遍了解大意,然後將經文分段,接着找出內中的真理,再擇取一至二節經文背誦下來。最後將以上內容默想一遍。連續六日這樣讀,第七日温習前六日的筆記,仔細思想當中的教訓。另外每讀完一卷也要有一次總温習。這樣一年便可以將新約讀完一次。有了一定的基楚,再讀舊約。
倪柝聲弟兄則主張「細讀」。他說「心田粗莽的人看不見經文精細的地方,只有心田柔軟、敏銳和細緻的人,經文才能在他心裏留下清晰印象。」他注重讀經的人多於讀經的方法。
無論用甚麼方法,勤讀和用心去讀聖經都是掌握聖經教訓的必經門路。我們認真的去讀經除了給自己屬靈生命的供應,還需要教導人。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教導聖經的目的是「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使人歸正」便是當人走錯路時,引導人走回正路,不再偏離。「教導人學義」便是當人未曾犯錯前便作預先教導,以免人因無知而得罪神。我們若預先知道聖經的標準和原則,遇到試探時便可以作出正確的選擇。
作教導的當用甚麼態度、如何作教導?「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温温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提後2:24)「爭競」有爭執、激烈的口角、甚至打鬥的意思。所以我們教導並不是要爭論誰對誰錯,因爭辯是無益的,只要存心忍耐,用主的話温温和和地將人挽回。
有一次倪柝聲弟兄的太太在家裏,看見倪弟兄在接聽電話。對方講了很久,並且聲音很大。倪弟兄一面聽一面說:「是的,謝謝,唔……」他太太覺得很奇怪。待他掛線後便問他是誰打來的電話?倪弟兄說是一位弟兄打電話來責備他。太太問:「你實在犯了那些過錯嗎?」他說:「沒有。」太太着急起來說:「你為甚麼不向他解釋?還一直說『謝謝』呢?」倪弟兄回答說:「人若將我抬到天上去,我這個倪柝聲還是倪柝聲。人如果把我踢下地獄去,我還是倪柝聲。」因他知道神是公義的,所以不需要自己去爭辯。可見弟兄是個不爭競、温和、忍耐的人。但願我們用神的話教導人的時候,也能學習存心忍耐。
今天我們可以隨手拿到一本聖經來讀,實在很感恩,因為是得來不易。隨了初期信徒忠心地抄錄、收集、編輯、校對並保存,還有人窮一生的年日,甚至冒着生命危險將聖經翻譯成不同的語言,加上神的恩手保護,我們今天才能輕易讀到神的話。因此我們需要以宣讀、勸勉、教導聖經為念,讓神的話成為更多人的祝福。
思考問題:
- 人對聖經的首要態度便是「要聽」。你是用那種態度去「聽」聖經?
- 歷代以來主的僕人都會很用功去研讀聖經。這對作教導者有何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