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27:11-26;路23:3-4;約18:6;徒4:27;約19:19-22


  今天我們要交通到主受巡撫彼拉多的審問及彼拉多對大祭司的應對。要明白這段經文我們要回顧之前所發生的事,主面向聖殿作出末世的預言後,就向門徒預告他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彼得知主要死時他說要與主同死,結果他三次不認主。所以主知道這次上耶路撒冷是以死成就神的救恩,雖然撒但知道主的預告,但不信神對世人的愛是如此的大,仍在神的旨意下立意殺害耶穌,結果因主的死敗壞了死的權勢,成就了神的救贖。

 

一、大祭司的指控

  大祭司首先審問耶穌,他主要的指控是主自認是神的兒子基督。基督是希臘文,舊約希伯來文的音譯就是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若主只認自己是基督是沒有問題,但主說自己是神的兒子,與父原為一,就是暗示自己不是一般的受膏者,而是神聖的彌賽亞,也就是說自己是神,對大祭司來說這是僭妄的話。但對羅馬人來說,他們是多神論者,多耶穌一個神不多,所以不是問題,所以大祭司在彼拉多面前,指控改為耶穌自認是猶太人的王。

 

二、認是猶太人的王不是罪

  當主在彼拉多的面前自認是猶太人的王時,彼拉多對祭司們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 原來羅馬政府不以人自認為王有罪。猶太地早有大希律是王,大希律死後猶太地就有最少四至五位分封王,其中一位加利利的分封王也曾審問主,因為耶穌是加利利的拿撒勒人。甚至人可以改自己的名叫皇帝,那被西門削掉右耳、大祭司的僕人就名叫皇帝,即亞蘭文「馬勒古」的意思。因為跟隨主的使徒及群眾沒有跟來,其中西門是一位反羅馬的奮銳黨人,不然彼拉多的判決可能就不同了。


三、釋放巴拉巴

  在逾越節猶太地有一常例,可以按民眾的要求釋放一個囚犯。彼拉多就選擇了一個叫巴拉巴的人來,「巴」是亞蘭文兒子的意思、「拉巴」是亞爸。

  所以巴拉巴不是名字,只是指出他是亞爸的兒子。這是個奇特的稱謂,誰不是亞爸的兒子?所有人包括你我也是亞爸的兒子,可能這是要比對耶穌是父神的兒子。那麼這囚犯的名字是甚麼呢?呂振中、環球聖經譯本的正文和修版的註腳中,指出他的名字是耶穌巴拉巴,原來他的名字也叫耶穌。所以彼拉多是要民眾從人的兒子耶穌及神的兒子耶穌中作出選擇,人會選擇那一個耶穌。

 

四、群眾挑唆彼拉太受壓

  按道理群眾不會選擇一個「聲名狼藉」(太27:16, 環聖) 的囚犯,但在祭司長及長老的挑唆下,群眾竟然選擇釘死神的兒子耶穌,釋放了世人的兒子耶穌,就這樣神的旨意在不知不覺下成就了。神兒子耶穌的死,使世人的兒子得釋放,這就是神的救法,藉彼拉多的安排成就的。彼拉多為表自己與主的死無關,在眾人面前洗手,將責任推到猶太人身上,猶太人也公開承擔了責任。但從使徒行傳引用了詩篇第二篇的話,彼拉多也歸入敵擋神所膏的聖僕耶穌之列,所以他只是個偽君子。

 

五、將耶和華釘在十架上

  約翰指出彼拉多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 祭司長看後大為緊張,要彼拉多加上「他自己說」。為甚麼祭司長有這反應。如果我們將經文譯成希伯來文,就成了「יֵשׁוּעַ הַנָּצְרִי וּהַמֶלֶךְ הַיְּהוּדִים」,這四個字的第一個字母合起來,就成了神的名字耶和華(יְהוָה),所以祭司長要彼拉多加多一個字וַיֹּאמֶר (他自己說),就可以不出現神的名字那樣敏感。但彼拉多就以已經寫了否決了,就這樣他在誤打誤撞下為神宣告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他們釘在十架上的耶穌,是神自己。道成了主身,以死成就了世人的救贖。仇敵以為殺了神的兒子,神的救贖便會失敗,但仇敵的計謀在神的手中,永遠破壞不了神的計劃。


問題思想:

  1. 我們今天活在風起雲湧的世代,有否看見神仍坐着為王?
  2. 敵基督的外表像基督,迷惑信徒,我們當以神的話分別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