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腓利門書8-14
這和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同時寫於保羅約在主後61至63年間,為著福音被捆鎖在羅馬獄中的腓利門書。雖然在性質上與前三書不同,不過只屬一封給個人的書信,但細讀卻給我們看見,它一點也不亞於前三書。反之,在此書中,透過保羅所行,所教導的,是更實際的將聖靈藉他在前三書,尤其在歌羅西書裏所交通予教會的真理,更具體的表現出來。讓我們看見,在肢體間是如何的活出行事為人與蒙召之恩相稱的生活。
一、逃奴阿尼西母
在歌羅西書裏,聖靈藉保羅教導說: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3:12-13)。但在現實的生活裏,有甚麼人曾經歷過,與肢體間有了嫌隙而學習以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饒恕弟兄,如此活出與蒙召之恩相稱的生活?感謝神,在這腓利門書中,就讓我們看見一個真實的故事。
雖然這受書人腓利門,他向主和眾聖徒的信心和愛心,使得保羅大得快樂,大得安慰,為他感謝神。但從人看,很不幸的,在他家卻發生了一件使他不爽,不高興的事。就是有一個奴隸偷了他的東西逃走了。我們怎麼知道?因為在這書信裏,保羅提到這人說,他不再是奴僕(按原文應譯作奴隸),乃是高過奴僕。又說,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必償還(16,18),可見腓利門現在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一個虧負了他的奴隸,他當如何照著保羅在這信上所說的而待之。
這逃奴名叫亞尼西母,他在何時何地被賣到腓利門家?我們不知道。也可能是他父親被買來了,然後在這主人家生了這孩子。他為甚麼會偷主人的東西而逃?我們或說,因為貪心。這當然也是個事實。然而他所以有這樣的行為,也極可能是因為他覺得他的人生為何如此不幸,如此可憐,生下來就成了奴隸?按神以色列民的律例,人若買了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服事了六年就可以自由出去,只是他若孤身被賣來,就孤身出去,若有妻子同被賣,夫婦可一同出去,但若是在主人家娶了妻子,則離開的時候,就妻兒仍屬主人,不能帶走(參出21:1-4)。雖然外邦人不一定有相同的作法,但相信他們對待奴隸必絕少有憐憫。
這阿尼西母也許自懂人性以來,就必覺得自己的命運為何如此不幸,終有一天這世界要還我自由,我要得回且擁有屬於我自己的。果然機會來了,主人一家不在,所以他趁此機會把他認為值錢的東西偷了,然後找個藉口瞞過他的同伴,就從主人家逃跑了。往那裏去?當然越遠越人多,使主人難以找到的地方最好,因此幾經轉折就跑到羅馬這大城。
但他發夢也沒有想到,他竟在那裏遇見他主人的朋友保羅。阿尼西母怎麼會和保羅相遇?這也許是因著他未料偷得的東西,在那大城(恐怕是被騙)竟賣不到多少錢,在那裏生活指數又遠比歌羅西高,有一天就落到潦倒之境。忽想起主人曾帶他在以弗所見過的保羅,又從主人口中聽說他在這羅馬某一地方,所以就跑到保羅那裏,想向他討點錢再跑。又或者是有一天當他在這大城街上,忽聽見後面有人喊他名字,回頭一看,竟是主人的同伴以巴弗,他因此被以巴弗帶到保羅的住處。就這樣而被捉住了,事實,他更是被主找著了,被基督所抓住了。因著遇見了保羅,使得他的生命從此有了大改變,這實在是神的恩典。這阿尼西母的經歷,豈不也是我們的經歷麼?我們都是奴隸,在亞當裏生下來就是個罪奴(羅5:19,約:34);並且是虧負了神的榮耀(羅3:23),與神隔絕的。但感謝神,在祂主宰的手裏,卻叫我們遇見主認識了基督,生命得了大的改變。
二、腓利門學習
無疑,現在這阿尼西母的生命是改變了,他的服事也使得保羅甚至想把他留在身邊(13)。但保羅更深覺他必須先回到主人那裏。就是留在他那裏也必須得他主人的同意。儘管這樣的回去,是必須面對他主人,必須對付他對主人的虧負,但他仍舊必須回去。保羅不是只寫信叫推基古帶去,告訴腓利門說找著這阿尼西母了,現在他已信主了,你原諒他的過犯,不要追究了。
不!雖然蒙恩,罪在神面前,因著主的寶血是已得赦免了,但不是只有贖罪祭,還當有贖愆祭。不錯,贖罪祭是解決了我們在神面前的罪,但贖愆祭還是必須的,按贖愆祭的條例,得罪人的還必須在人面前解決,還必須對付,必須償還(利六)。換言之,我們雖然蒙恩,在主面前得著赦免,蒙神悅納了,但以往虧欠人,得罪人的地方,還得對付。這才是在行事為人上顯出與蒙召之恩相稱的生活。然而這阿尼西母對主人的虧欠何能償還?感謝主,保罹因此為他寫了這信向主人求情,且言明他所欠的都歸在他身上,由他承擔。另一面,在這信中,保羅的話也把腓利門屬靈的認識帶到更高之處,使他能因著這認識而顯出與蒙召之恩相稱的生活更美的生命。在此,我們先稍看一點。
保罪為著他這在捆鎖中所生的阿尼西母向腓利門說:「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11)。「有益處」小字給我們看見,這正是阿尼西母這名字的意思。我們不曉得這名字是他父親給他的,還是生在腓利門家,是這主人給他起的。但無論如何,在他父親與主人腓利門,都盼望這孩子能成為一個有益處,或有價值的人。
可惜,這阿尼西母卻使腓利門失望,甚至痛心了。若他實在是在主人家生的,更或早出生於亞基布,腓利門或像亞伯拉罕在未得以撒前的想法,視以利以謝這生在他家中的奴隸為承受他家業的而疼愛他(創15:2)。然而,現在這阿尼西母卻失去了他的價值,在主人眼中成了「報廢」的(沒有益處的另一個翻譯)。
但保羅說,如今他與你我都有益處。這給腓利門看見,現在這奴隸是全不一樣了,他成了另一個有益處的人。這一個益處是如何看待之?這一個的益處,價值是因在基督裏,所以他不只回復使腓利門從他得益,這價值也成了保羅,包括所有屬乎主的人的益處。換言之,如今腓利門看待這阿尼西母是遠超他原來的價值。只有如此才能以在基督裏同蒙恩召的關係來接納。我們的價值也是如此。而今天我們看待弟兄,是否也有這樣的認識?我們如何看同作肢體者的價值?是憑外貌、肉身的關係,還是在基督裏,他與我所從主而得的恩典,以此為我們的價值彼此看待之?
問題:
一、你曾否想過你原來也像阿尼西母一樣,是個逃奴,卻蒙了主恩?
二、你的弟兄之於你是否像保羅對腓利門所說的,與你我都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