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在福音書只有兩次提到教會(太16:15-20、18:15-20),都與教會的禱告有關。在主的眼中,教會首要的任務是藉着同心合意的禱告把神的旨意從天上帶到地上。不是個人的禱告,乃是團體的禱告,即教會的禱告。神有時是自願受限制的,不自由地作祂所要作的,而願意受所造的人約束。神有神的旨意,人有人的意志,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不合一時,神就立刻受限制。神知道祂在將來的永世裏要得着一個和諧的意志,就是人自由的意志和神的旨意是和諧的,這是神的榮耀。但在時間裏,神要教會禱告,祂才作所要作的事。「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 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18-20)
禱告職事三大原則
(一) 說出神的旨意
「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神將祂自己所要作的事告訴教會,教會在地上將神所要作的事禱告出來,不是要神去作我們所要作的,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
(二) 在聖靈裏的和諧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這樣的禱告要在禱告的人裏面有聖靈的組織。每一個肢體都被神帶到一個地步,拒絕自己所要的,只要主所要的,像音樂一樣的和諧。在肉體裏沒有和諧的可能,當我們天然的生命受了主的對付,大家活在聖靈裏,彼此才能和諧。
「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奉我的名聚會」 可譯作「被召聚歸於我的名下」。甚麼時候我們被召聚歸於主的名下,主就在那裏!這就是同心合意的原因。不是你自己來,乃是主召你來。祂每一次召我們來聚會的時候,我們要學習尋求祂的榮耀,我們的心向着祂的名,要祂的名高過一切的名,要一切的偶像都被摔碎,這樣,祂就帶領我們。
團體禱告注意事項
是次禱告事項:廣傳福音、造就信徒
(三) 被召聚來聚會
【主題】教會禱告的職事
- 詳細內容
- 講員: 李德文
- 分類: 主日信息2018